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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菜组热热闹闹的出发了,身后跟着三辆保姆车,十一个摄影师,还有数不清的工作人员。
  李斯和书华站在原地,他们只有一个摄影师,而且是个一脸雀斑的年轻小伙。自我介绍说刚从摄影系毕业。
  三个人都没有驾照。李斯自告奋勇,说可以从节目组偷一辆车走。
  书华毫不留情的对他一顿输出,最后决定去坐公交。
  清早的公交更有人间烟火气。
  昏昏欲睡的社畜基本集中在上一个高峰期,现在公交车上两种人居多:一种是赶集买菜的老人,另一种是恰好没什么课,出来逛街的大学生。
  一上公交,李斯就径直走向倒数第二排。
  书华哼了一声,坐在他身边:“公交倒数第二排,理论上发生事故最安全的位置,想不到你还相信这种虚无缥缈的概率论。”
  李斯古怪的看了她一眼:“额,我就是看这里开着窗,感觉很凉快。”
  书华一时语塞,决定再也不找李斯说话。
  公交车慢悠悠开动,摄影师手忙脚乱的扶稳镜头。他拍了一会儿,书华不悦的回头:“你在拍什么?我们什么都没做呢。”
  摄影师有点尴尬,指了指坐在自己前面的李斯。
  只见李斯不停东张西望。
  但他并非漫无目的,而是盯着一个人仔细观察,若有所思。过了好几分钟,目光才移向下一个人。
  “你在做什么?”书华没忍住,还是问出了口。
  “观察。”李斯简洁的说。
  眼看书华的眉头又皱了起来,他赶紧解释:“真的!我在分析这些人的行为,然后推断他们的职业。”
  “你懂吧?本格推理,侦探福尔摩斯那套东西。”
  书华小巧的鼻子发出一声冷哼:“什么福尔摩斯?大侦探裘德我倒是知道,给小孩子看的卡通片。”
  这个世界没有夏洛克·福尔摩斯?李斯惊讶一瞬,随后将这件事记在心里。
  他深吸一口气:“这样吧,看好了,我让你见识一下。看到那边的人没有?”
  李斯手指的是个样貌姣好的都市丽人,黑丝长腿交叠在一起,脖子上系着一条彩色丝带。
  书华鄙视的看着李斯,后者叹口气:“那个人在男扮女装,他是异装癖,也有可能只是性别认知障碍。”
  书华回过头,仔仔细细把那位都市丽人从头到脚都看了一遍。发现看不出什么,她直接走了过去。
  “您好,能认识一下吗?”书华大大方方伸出手。
  可能是书华那张脸蛋加分不少,那人虽然有些惊讶,还是伸手和她握在一起。
  “咋了老妹儿?”他嗓音低沉,一开口就是地道的东北腔。
  坐在他后面的老大爷差点被自己口水呛到。
  “没什么,只是想打个招呼。”书华面色如常的回到李斯身边。
  刚一坐下,她就急不可耐的问:“你是怎么做到的?”
  “丝巾。”李斯低声说。
  “天气这么热,他却系着加厚款的保暖丝巾,热的妆都要化了。我有七成把握,那条丝巾是用来遮住他的喉结。”
  书华挑挑眉毛,对李斯口中的“本格推理”突然升起浓厚的兴趣。
  “我来挑一个。”她的目光在车厢内来回巡视,最后指向一个胡子大叔:“就他。”
  “烟草商人。手指头没有焦痕说明很少抽烟,但浑身的烟味在这儿都能闻到。”
  “那他呢?”
  “打印店老板。注意他的虎口,全是纸张的划痕。”
  “她。”
  “KTV的公主,足浴店的小姐,电竞酒店的陪玩。反正这三种职业都一个性质,无所谓了。”
  “他?”
  书华又指向一个人,那是个穿皮夹克的大叔,头发油腻腻的不知道多久没洗。他缩在角落里,不停点击手机屏幕。
  “哦?”李斯来了兴致。
  “皮肤蜡黄,眼窝深陷,浓重的黑眼圈,手臂上皮肤松弛,青筋凸显得很明显。”
  “点击屏幕速度很快,但细看能发现他的手指在不停颤抖。这种颤抖是病理性的,一般来自某种物质上瘾。”
  “看他的口袋,鼓鼓囊囊。他把皮夹克反穿,这样东西就能藏在衣服里面,不会轻易被人发现。
  “综上所述,我认为他是一个正在运药的瘾君子。”
  说完,李斯得意的看着书华。
  书华把他的话重复了一遍:“一个正在运药的瘾君子?”
  摄影师小哥愣愣看着他。
  “对……”李斯刚要点头,猛然意识到问题所在。三人一起回头,正好看到那个人起身下车,车门在他身后缓缓合拢。
  书华还没反应过来,面前突然冲过去一阵风。窗户洞开,李斯撑着窗沿直接跳了下去。
  “搞什么!”书华惊讶归惊讶,还保持着最基本的行动能力。
  她立刻大喊让司机停车,几秒后,公交车停滞下来。
  她和摄影师小哥冲出车门,四周已经不见了李斯的踪影。
  “在那里!”小哥向前一指。
  只见李斯和皮夹克男一追一逃,两人已经冲上马路。
  “我们跟上去。”书华反应很果断,立刻拿出手机报警。
  在她的前方,李斯甩开步子狂奔。
  那个皮夹克男一边逃跑,一边回头破口大骂:“我记住你的脸了!你敢再追我就弄死你!”
  然而让他魂飞魄散的一幕发生了,他只是脚步稍微放缓,李斯就把两人距离拉到三米左右。
  这下皮夹克男一句话也不敢说,只顾闷头逃跑。
  他药物成瘾,体力很弱,此时已经上气不接下气。
  但他咬紧牙关,再往前一点,只要进到前面那个街区……
  终于,皮夹克男在一条巷子口停了下来。他转过身,挑衅的看着李斯。
  来吧,快追着我进来。皮夹克男在心里冷笑,巷子里有十几号兄弟,一人一刀也能把这小子砍成肉酱。
  他全神贯注,只要对方接近就立刻逃进小巷。
  结果李斯向前跑了几步,突然一个大拐弯。他速度丝毫不减,直接一百八十度扭头向来时的方向跑去。
  这一下直接给皮夹克男整不会了。
  他忍不住大喊:“你跑什么,快来抓我!”
  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
  果然,李斯的速度更快了。而且他一边跑,还不忘回头送皮夹克男一个中指。
  我记下你们的位置,然后叫警察过来扫场子不就得了,干什么以身犯险?
  傻了吧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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