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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子文带林笙笙去了一家装修得宽敞明亮的小店。
“这家的油条不错。”程子文说道,“葱油饼,豆腐脑,水煎包,也都不错。”
林笙笙一进来,就闻到了勾人的香气,再听他这么一说,就更馋了:“好想都吃。”
“不行。”程子文笑道,“今天先吃一样,以后我每天带你来吃。”
林笙笙不大好意思这样麻烦他,毕竟他是一家公司的总裁,但是不等林笙笙拒绝,程子文就叫来服务员,点了两份油条,两碗豆腐脑。
他脱掉西服,只穿了一件修身的衬衣,坐在阳光下,整个人散发出淡淡的光。
他真是个好男人,又温柔,又体贴,林笙笙对这样的男人生不出抗拒感。她不由得想,如果他没有出国,而是每年寒暑假都陪着她,她喜欢上的人会不会是他?
如果喜欢上子文哥哥,她的日子会好过很多吧?至少,子文哥哥不会做出打掉她的孩子,又摘掉她的子宫这样的事。
想到这里,林笙笙不由得摸上了小腹。
“怎么了?”见她忽然不说话了,程子文轻声问道。
林笙笙摇摇头:“没什么。”
程子文定定地看了她几眼,忽然叹了口气,说道:“我很后悔,那时候选择了出国。如果我没出国,事情一定不会像现在这样。”
林笙笙从小跟林奶奶住,她爸爸妈妈离婚后全都不要她,就由奶奶抚养长大。后来林奶奶死了,她没有钱读书,不得不辍学,在娱乐会所打工,才遇到了沈睿安。
如果程子文那时候没有出国,一定不会叫她辍学,更不会叫她去那种地方打工。
但是时间不会逆转,发生过的事,没有机会重头再来。
“您的早餐来了。”就在这时,服务员端上来早餐,打破了两人之间淡淡的怅然。
程子文和林笙笙相视一笑,开始吃起早饭。
吃过早饭后,两人来到了公司。程子文有几个重要的会议要开,吩咐林笙笙该准备的东西。林笙笙是他的助理,早已经习惯了这样的事情,闻言连连点头。
开了一上午的会议,程子文和林笙笙都觉得疲惫,准备出去吃点东西,顺便讨论下会议上所提到的,怎么把沈氏集团的另一个重要的业务吞并。
刚下楼,就见公司大厅里堆满了各种花。有火红玫瑰,有蓝色妖姬,有香槟百合,把大厅里挤得满满的。
这样的大手笔,让程子文皱起眉头,问道:“谁的花?”
前台小妹看了林笙笙一眼,老实地道:“是送给林助理的。”
林笙笙眉头一挑,猜到了是谁送的。
果然,从花的那头走过来一个男人,微笑着走过来:“笙笙,我送你的花,喜欢吗?”
“沈总这是摆明车马,想挖我们程氏的墙角吗?”程子文上前一步,开口道。
沈睿安看了他一眼,收起笑容,说道:“不,我只是在给我的老婆送花。”
听到“老婆”两个字,林笙笙的眉头狠狠跳了一下:“沈总的老婆是?”
“是你啊,笙笙。”沈睿安又朝她看过来,俊脸上带着明亮的笑容,对她摊开手心,“笙笙,你的戒指忘记戴了。”
林笙笙还是沈太太时,从来没有摘下过婚戒。但是婚戒是不能跟随尸体一起火化的,所以被摘了下来,跟骨灰罐一起还给了沈睿安。
现在,沈睿安把它重新拿了回来,递给林笙笙。
林笙笙冷下脸,说道:“沈总忘了,我们早就离婚了。”
“不。”沈睿安笑得温柔,“我们没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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