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风和日丽,秋高气爽。
苏茉一早就起来洗漱,把自己的东西都收拾装好,待会儿接亲,搬嫁妆的人,会一起搬到新家去了。
陆长征之前送的鸡蛋,还剩十几个,她舍不得留下,前两天自己在知青点的时候,就偷偷转移到空间了,只留了两个在草篮子里,到时候给马小娟。
马小娟一脸不舍的看着苏茉,“苏茉,我好舍不得你。我以后能去找你玩吗?”
虽然跟苏茉认识不到一个月,但马小娟已经把苏茉当成自己的好朋友了。
苏茉噗嗤一声笑出声,“当然,都在一个大队,几步路的事,你想我了随时来找我呗。”
“那行。”马小娟也高兴了,“你赶紧换衣服,我们帮你剪红纸。”
红纸是昨晚陆家就让人送来的,说要剪了贴在嫁妆上。
“好。”苏茉应了声,从大皮箱里拿出一条灯芯绒的红色长裙。
这条裙子的款式,哪怕在后世也不过时,是很流行的复古款。在满屏黑白灰的年代,这条裙子,可以说是十分上档次了。
原主带来的衣服中,红色的就只有这一件。
苏茉一开始还怕太高调,没敢穿。
但昨晚听马小娟说起,他们那革委会主任的女儿结婚,穿了条很漂亮的红裙子后,苏茉就决定穿了。
这年头,城里的形势比乡下更严峻,城里都敢穿,乡下怕什么。
没意外的话,一辈子也就结这一次婚了,谁不想当个美美的新娘子呢。
苏茉换好衣服后,马小娟和陈兰都惊呆了。
“天啊,苏茉,你真美。”
“苏茉,你的衣服好漂亮!”
马小娟和陈兰同时发出惊呼。
苏茉笑了笑,“好看吗?穿着会不会太高调了?”
“不会,结婚嘛,新娘子肯定要穿漂亮点的。”马小娟马上说道,“真是人美穿什么都好看,差不多的裙子,你穿着就是比那主任的女儿好看。”
苏茉抿唇笑了笑,然后拿起化妆镜,对着给自己编了个好看的双辫子发型,发尾绑上两根红色橡皮筋。
马小娟一边剪喜字,一边看苏茉编辫子,“苏茉,你这辫子编的真好看,以后教我呗。”
“可以呀。”苏茉点头,这是后世很流行的四股辫编法,没什么好藏私的。
编好辫子,苏茉又拿出原主那支口红,给嘴唇稍微上了点色。
弄好后,苏茉看着镜子里那个巧笑倩兮的佳人,心中十分满意。
迷不死陆长征!
剪好喜字后,马小娟和陈兰把喜字贴在苏茉的两个皮箱上,又在被褥上放了两张。
苏茉赶紧把竹筐里的热水瓶、搪瓷面盆、搪瓷缸和陆长征的那两件背心拿出来,之前用着的日用品则收好放进竹筐里,依旧用土粗布一盖,到时候让接亲队伍搬到新家去。
陈兰见苏茉又拿出那么多东西,目光闪了闪,不过也没说什么。
这些东西上面本身就有喜字,就不用贴了。
等陈兰出去后,马小娟这才从自己的行李袋中拿出一对枕巾,递给苏茉,“苏茉,祝你新婚快乐。”
之前她问过陈兰要不要一起送礼,陈兰说刚认识不久,不送,所以她也不好当着她的面拿出来。
苏茉有些惊讶,没想到马小娟竟会送枕巾给她。
这东西估计得要个一两块钱吧,她自己一个人送,出手算很大方了。
“谢谢你啊,小娟。”苏茉收了,和自己的东西一起收进皮箱里放好。
等以后马小娟结婚,她送回更好的就是。
苏茉把那个草篮子提过来,暗中又偷偷放回两个鸡蛋,递给马小娟:“小娟,这还剩4个鸡蛋,我就不带过去了,你留着煮着吃。”
马小娟也不客气的收了。
随后,两人就在屋内聊起天来。
大概9点左右,知青点门口就热闹起来,陆长征一身崭新军装,骑着自行车,带着接亲的人,一起接新娘子来了。
这个时候,一切仪式从简,没有后世那些要堵新郎闯门之类的仪式。
等搬嫁妆的人进了屋,苏茉就从房间出来了。
陆长征见他媳妇出来,心怦怦直跳,只觉得他媳妇今天真是太美了。只怕整个红旗公社,不,清溪县,都找不出一个像他媳妇这么美的人。
见新娘子出来,众人又是一阵笑闹。
随后,苏茉便在接亲人的簇拥下,坐着陆长征的自行车到新家去了。
跟来围观的人,看到搬嫁妆的人,搬着的那两大床被褥,那崭新成对的热水瓶、搪瓷面盆、搪瓷缸,以及那两个大皮箱,都有些羡慕。
这女方的嫁妆,可也是不少啊。
尤其是看到新娘子穿的红裙子,那材质,那款式,他们见都没见过,这是一般家庭能买得起的?
只怕这苏知青,家里条件会比他们想的还要好。
不少男青年内心开始羡慕嫉妒恨,这陆长征真是好运,娶个媳妇俊的跟天仙似的,家里条件还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