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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柔的墓地在郊区的一片山脚下,因为母亲出生山脚下的小镇里,生前又时常怀念小时候闲适恬淡的生活,楚肆特意为她挑选了这个地方作为最后的居所。
车子驶过颠簸的郊区公路,道路两旁是绿油油的香樟树,不远处便是大片的农田。
转过一个弯,视野便变得极为辽阔起来,远处是高远的蓝天白云,路边一个带着遮阳帽身着碎花雪纺衬衫的阿姨正在修剪大棚里面的花。
就算是最繁华的申江,也有这样的角落——事实上,用“角落”来形容这些地方根本不合适,寸土寸金的市中心之外,是更大更辽阔的郊区。
这里不被人们注意,却供养着城市的一切,清晨菜市场里最新鲜的蔬菜瓜果、超市里面的土鸡麻鸭……农业和制造业聚集在这里,像是一棵蓬勃大树的根,为城市提供源源不断的养分。
母亲也是这个家的根。
父亲觉得母亲懦弱无用,可是他看不到从前在他应酬喝得烂醉的时候,从来都是母亲悉心的为他擦拭身体,照顾他,丝毫不嫌弃他满身酒气、呕吐物满地;在他失败亏钱的时候,母亲也是笑着安慰,还说“钱哪里赚的完,只要我们一家人在一起,我就满足了。”
照料可以被取代,但是爱意却难能可贵,父亲身边的每个人虽然脸上挂着笑,但是个个心有所图,恨不得吃他的肉、吮他的血,拿走一切能拿走的利益。只有母亲,永远毫无怨言,甚至对他的嫌弃都默默忍下。
一直以来,楚肆都惧怕父亲的威严,可是他没有成长为一个胆小懦弱的人,而是开朗向上。他心中清楚,自己心里的这片温暖之地,是母亲给的。
所以,母亲死了,这个家也烂了。
楚肆永远忘不了那个场景。
宽阔明亮的卫生间浴缸里面,瘦小的母亲蜷缩在里面,已经没有任何生命的气息。整个卫生间是大片大片的鲜红,噩梦一样的殷红像是小河一样在地板上流淌,沾染了血液的银色刀片泛着阴冷的锋芒,孤零零的躺在地上。
母亲手腕、手臂上是大大小小的伤痕,伤口极深,肉都翻卷出来。
以至于现在想起来,楚肆都有些怀疑,这到底是一个印象极深的噩梦,还是自己确实亲眼所见的真实情境。
猛地踩下刹车,车子停在一片陵园的下面。楚肆抹了一把额头的冷汗,深深吸了一口气,跨出车门。
江柔墓碑上的照片如她的名字一样,脸上带着柔和的微笑,整个人带着一种亲人的气质,眉眼和楚肆有着极大的相似之处。
楚肆弯腰将手中的花放在墓碑之前,而后直起身微微垂着头看着母亲。
“妈,我来看您了。”楚肆认真的对母亲说着,又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残破的手镯。楚胜天下手重,他的手腕生生撞破,伤口上暗红色的血液已经结痂。
四周是空无一人的山野,楚肆的话被风带走。
“我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子。”楚肆想起林歌,眼睛里都带着笑意。
而后自嘲的笑了一声,“过去的三年,自己真是蠢。您一定觉得我懦弱。”
又极为坚定的对江柔说:“以后,绝对不会那样了。”
*
学校实习报名结束,林歌、唐若仪和江月知都选了申江的企业。
唐若仪本来就不是北河人,再加上家里很开明,父母平时基本上都很尊重她,所以毫无压力的向七八个申江的公司投了简历。
但是这七八个公司中,她最想去的还是青光工作室——国内一个比较出名的原画工作室,创始人是日本著名原画师是枝青光。
是枝青光热爱中国文化,十年前便搬到了申江长住,之后创办了青光工作室,他的作品本就有名气,工作室不久便在国内引起轰动,吸引了不少投资,工作室很快壮大。
前几年,一个北河美院的学长进了青光工作室,很快便名声大噪,因而工作室也和美院达成了合作,北河美院的学弟学妹们这才有机会搭上这班实习“直通车”。
这无疑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宿舍三个人都提交了简历和作品集,只有林歌通过了筛选。
不过,实习机会众多,可选择的公司也不少,很快,唐若仪就收到了米跃出版社插画师的offer。米跃不是老派出版社,风格时髦前卫,这也是唐若仪看重的一点。
一直没收到消息的江月知正难过,好消息却从天而降。
“啊啊歌歌若仪,我收到了乐心传媒的offer啦!这是我最想去的一个公司啦,要是实习结束以后能留在这里就好了!”江月知把邮件挨个给林歌和唐若仪看,“今晚出去唱歌吧,好开心呀!”
“别高兴太早了,”唐若仪这边一盆冷水浇下来,“只是实习而已,这些公司都是拼了命招实习生做廉价劳动力,越是好的公司,越是玄。我们三个要去的这几个公司,那都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别到时候兴冲冲的跑去申江,再灰溜溜的回来。”
唐若仪说的的确有道理,林歌点了点头,心里却在想别的事。
“若仪,你有时候就是太悲观了,”江月知还沉浸在收到offer的喜悦之中,“就算到时候我不能留在乐心,可是有了在乐心实习这个闪闪发光的经历,去哪里不都简单啦,走一步看一步嘛,要是每走一步都能预料到接下来几年的生活,那人生还有什么意思嘛。”
“这倒是,”唐若仪夸张的给江月知鼓掌,“没想到我们月月说起大道理还真是一套一套的,不过你去申江了,轩哥怎么办?那不就要异地了。”
林歌看着江月知,若仪家里不反对,对北河又无牵无挂自然轻松,可是月月不一样,她和男朋友孙董轩在一起很久,感情也很稳定,而且他们都见过家长了。
江月知脸上一丝犹豫都没有,撑开膜布将面膜贴在脸上,“不是吧姐妹,这问题你们应该去问孙董轩啊,我总不能为了他放弃自己的理想,反正我想去大城市,感觉小地方放不下我的灵魂。”
她说话的时候嘴巴一动一动,牵动着金色的面膜纸也僵硬的抖动。
“所以你还没和男朋友商量吗?”林歌问。
“我打算到时候跟他说一声,要是他毕业了也打算去申江那肯定皆大欢喜,要是不愿意,那我也不想勉强他。”
气氛一下子沉了下来。
三个人没人再说话,面面相觑几分钟。
外面起风了,秋风透过纱窗吹进来,淡粉色的窗帘轻轻的拂动。
江月知和孙董轩两个人“相爱相杀”几年,林歌和唐若仪都看在眼里,不止她们两个,班上好多人都觉得两个人最后会走到婚姻的殿堂。
可是外人怎么想一点意义都没有,林歌看得清楚,月月是把自己的理想放在了绝对的第一位。
说心里话,林歌佩服的五体投地。
“哎你们别这样,”江月知先开口,“歌歌我就问你,要是有人让你放弃去青光,留在北河,你肯定也不愿意的吧?”
林歌毫不犹豫的摇了摇头,“但其实我爸妈不想让我去申江的。”
“但是你最后还是要去呀!”江月知摊手,“别人,就算是父母,也不能左右你的人生,否则那就是犯罪。”
是要去,林歌心想,可是去了还要回来。
所以就算明知道父母是在犯罪,她也无能为力。
自己不像月月,目标明确、干脆利落。她不想对不起任何人,所以只能委屈自己。
去申江前一天,江月知与孙董轩彻底分手,两个人在宿舍楼下吵得天崩地裂。
孙董轩说江月知不负责任、根本就不是商量的态度而是通知,既然已经做好了决定那跟自己说还有什么意义,话说的很难听,把关于分手的所有责任都推到了江月知身上,还让她再考虑考虑;江月知骂孙董轩管太宽,这本来就是她自己的事情,为什么要跟他商量,还说让他快点滚。
这样的话从一向看起来温温柔柔的江月知口中说出来,就连唐若仪跟林歌都有点吃惊。但是吃惊之余她们也明白,江月知这人就是这样,旁人可能会说她自私,但是其实她们清楚,月月把自己放在第一位的同时,是完全不想拖累别人的。
跟孙董轩分手这件事情,江月知虽然没有对她们说的很详细,可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如果孙董轩真有那么不舍这段感情,直接答应毕业了去申江不就可以了。但是他不能,因为毕业要回老家。
所以其实一开始两个人都没有错,都有自己的安排,并且不想为了对方妥协,而江月知只是做了那个“坏人”,先把这个矛盾提出来了而已。孙董轩的责怪和气急败坏,只是一种威压,想要胁迫江月知改变主意。可是他还是不够了解江月知,她绝不可能为了他放弃自己的追求。
林歌心想,或许月月从一开始就知道了是这样的结局,也做好了分手的准备。
虽然这段时间一直在和男朋友闹分手并且到现在也已经分手,但这几天江月知却一点没表现出难过的样子。
大家都觉得她冷血,但是其实班上另一个老家就在申江、毕业也打算回申江发展的男生在得知她跟男朋友分手以后,立刻就跟江月知示好,她却也坚定的拒绝了。
分手当晚,三个人吃完火锅以后去唱歌,因为明天就要一起去申江了,三个人还点了一打啤酒和一瓶江小白。
江月知喝的烂醉,情绪崩溃又哭又笑,抱着麦撕心裂肺的唱《算什么男人》。
毕竟那么多年的感情,怎么可能不难过。
说实话,林歌也觉得孙董轩不是男人,明明自己也不愿意妥协,却把冷情的锅甩给了陪伴了自己那么多年的女孩。
不过听说孙董轩也没办法,他父亲去世,母亲一手把他带大,好不容易大学读完,又怎么能不回去尽孝。
逼迫责怪自己深爱的姑娘,他或许也有无奈。
是谁说的,中产家庭的小孩最大的敌人就是父母。
生活安逸却眼光浅薄的父母,无时无刻不倔强的坚守着自己那过时的老一套。明明在社会上也一样是需要卑躬屈膝处处忍让的人,怎么一到了自己小孩面前,就成了无所不能的神。
他们自己都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都处处有遗憾,哪里来的自信觉得自己的小孩能够在自己的指导下成龙成凤。
林歌一点都不明白,为什么当一个年轻人想要做任何事情的时候,父母总有理由反对。
所以,假如孙董轩的母亲愿意妥协,可能两个人根本不会分手。
但没有假如,月月在北河的一切都即将结束。
三人提着大包小包一起踏上去申江的火车,江月知哭肿了的眼睛里,满是充满自由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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