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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是这具身子体寒,来癸水格外不舒服些,谢元瑾直接躺平了两天,两耳不闻窗外事。
  直到阿白求见:“少夫人,小的……有话要禀。”
  他看起来很不安。
  阿白是临哥儿身边的人,要禀报的事,铁定跟临哥儿有关。
  谢元瑾一扫懒劲儿,立刻起来问道:“什么事?”
  “是临少爷的事……”阿白犹豫不定,感觉自己说了就完蛋了,肯定要被发卖的,可是不说又担心出大事。
  “别吞吞吐吐,快说。”谢元瑾催道。
  发卖就发卖吧,阿白豁出去道:“临少爷有个生父您知道吗?”
  谢元瑾点头,阿白呸了一声:“不是个好东西,他勒索敲诈临少爷钱财,扬言不给就四处宣扬侯府抢他的儿子,找侯府讨公道。”
  这事谢元瑾已经有数了。
  恐怕阿白要说的不止是这些。
  “这两天,临少爷给那个人渣准备了一套房子。”阿白顿了一下,吞咽口水:“小的怀疑,临少爷要做不理智的事。”
  谢元瑾心想,不是怀疑,而是真的。
  “房子在哪里?”她急忙问。
  阿白说了个地址,有地址就好办了,谢元瑾松口气,接着吩咐道:“你好生看着他,有事及时向我汇报。”
  “是。”阿白道。
  谢元瑾不放心,又唤来伺候临哥儿的丫鬟,叫她们留意临哥儿的动静,有事就过来禀报。
  把这些事都吩咐完了,才陷入思考,隐隐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对。
  临哥儿在原著里能将生父神不知鬼不觉地杀了,直到后期才被翻出来,说明他做得很缜密谨慎。
  可如今,却让阿白参与这么多,怎么看都像给自己留把柄。
  还是说,他有别的计划?
  谢元瑾揉揉有些疼的额头,不知道是该坦诚公布地与临哥儿谈谈,还是先按兵不动,静观其变。
  连着三日,谢元瑾足不出房门。
  也就是说,她已经三天没有去世子屋里打卡了,毕竟身子不适,给自己放个假也不为过。
  谢韫之从小厮们嘴里得知,许氏来癸水,身子不爽利,倒也理解。
  尽管谢韫之没有亲眼见过许氏的样貌体格,却也感觉得出来,对方的孱弱纤细,怪不得来癸水会痛。
  既然如此,就不应该贪凉,用这么多冰。
  可惜,这府里应该没有人管得了许氏,这是谢韫之和许氏一起去过颐安苑之后的感受。
  显然老夫人很信任许氏,以为许氏是个稳重的。
  而侯爷也一样,根本不会管这些细枝末节。
  至于侯夫人,就更不敢管了。
  没错,谢元瑾目前就是这个无法无天的处境,要不是为了这点自由,她当初又何必嫁给谢韫之?
  第四天夜里,洗过澡,谢元瑾才觉得舒服多了,或许今晚可以去世子那里说说话。
  忽然临哥儿的丫鬟冬青过来了,禀报道:“少夫人!临少爷……出院子了。”
  大晚上出院子,是很少见的事,谢元瑾立刻提起心来,先着人去外院问问阿白,临哥儿有没有过来找他。
  阿白一听就道:“临少爷肯定是出府了!”
  他猜什么来着,太叫人心急了!
  谢元瑾也提起了心,立刻道:“走吧,我和你一起去那个房子看看,快。”
  不知道临哥儿做到了哪一步,她也不敢大张旗鼓,就只是带了阿白,悄悄出门。
  临哥儿的生父叫刘贵,是个一事无成的乡下癞子。
  刘贵这辈子做过最自豪的事,就是从人牙子手里买了一个疯女人,生下了一个出色的儿子。
  现在这个儿子成了侯府的养子,还在只有贵人才能入学的书院读书!
  谢韫之没出事之前,刘贵不敢来打扰,现在谢韫之出事了,孩子没了爹,他这个亲爹来认回自己的亲儿子,天经地义!
  一开始临哥儿不肯认自己,刘贵愤怒,就说了一些威胁的话,希望临哥儿乖乖就范,别逼他鱼死网破。
  临哥儿成了大户人家的养子,果然知道爱惜名声了,不像过去一样,遗传了他的疯娘,也是个小疯子。
  临哥儿给了刘贵一套院子,离城中偏远了些,却胜在宽敞清静,刘贵这辈子都没住过这么好的房子,很满意。
  他就知道临哥儿有钱,于是去窑子去得越发勤快了,逢人就夸自己养了个孝顺的好儿子。
  今晚刘贵又花销了很多,直接打发人来侯府找人。
  不过他还是知道给临哥儿留面子,叫上门的人说了个体面的身份,别暴露他的身份。
  刘贵当然想认回临哥儿,可是这样一来,侯府就会对临哥儿有意见,若是阻碍了临哥儿的前途,得不偿失。
  刘贵竟敢找人找到侯府来,临哥儿以为自己会很愤怒,结果还好,比想象中平静。
  甚至还慢条斯理地沐浴,换了身干净的衣裳。
  是暗青色的旧衣裳,沾了血也不扎眼。
  刘贵在窑子没等到银子,被老鸨赶了出去,他一边咒骂临哥儿,一边灰溜溜地回了自己的家。
  幸好他现在有家,否则还要住在烂房子里。
  这么想想,又不怨临哥儿了。
  刘贵醉醺醺地哼着小曲儿回到家,忽然发现屋里有人,便警惕地问:“谁在我家?!”
  难道招贼了?
  “是我。”屋里边黑灯瞎火,月亮透过窗户照进来,照在临哥儿干净俊秀的半边脸上,很是平静。
  “临哥儿?”刘贵揉了揉自己的眼睛,认出儿子来了,顿时咧着一口大黄牙笑了:“你怎么来了,是来给你爹送银子的吗?”
  最近临哥儿又给银子又给房子,刘贵已经被麻痹了,以为临哥儿没了养父,终于知道自己这个亲爹的好。
  压根没想过对方是来寻仇的。
  “是啊。”临哥儿强压着心中的恨意,淡淡说道:“顺便找你喝酒。”
  刘贵到底五大三粗,而他才十二岁,身形单薄,不把刘贵灌得烂醉如泥,他怕有闪失。
  “那敢情好!”刘贵一听,看向桌面,发现果然摆着一桌酒菜,他就笑得更开心了,立刻走过去坐下来:“来来来,我们父子俩喝一杯!”
  临哥儿垂眸,掩盖住眼中的杀意,其实,他也可以直接在酒里下毒,让刘贵神不知鬼不觉地死去。
  可是那样太便宜刘贵了。
  所以,他必须让刘贵还有意识,而身体动弹不得。
  再一刀一刀,将刘贵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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