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闻砚吵架最凶的时候,他也没用这样危险的眼神看我。
现在他的眼神,就像是狮子盯上了猎物一般。
从前那些人说闻砚不好惹,我都嗤之以鼻,照样在闻砚面前我行我素。
现在,一股冷意爬上脊梁,我才明白那些人说的不好惹是什么意思。
我强压住心中的惊慌,脑中急速运转,撒了个谎:“沈小姐跟我说的。”
“她说粉钻太娇嫩了,不喜欢,要定制不如用蓝钻。”
闻砚这才收回凌厉的气势,眼底闪过一丝诧异。
我确实不喜欢粉钻,正因如此,闻砚才选择用蓝钻作为我们的婚戒。
和闻砚结婚的三年,我和他好好说话的次数少得可怜,更别说在他面前提及自己的喜好。
他了解的那些,都是通过我的日常行为猜出来的。
连一个司机的女儿都能轻而易举知道的信息,他却要费尽心思才能知道。
闻砚打量着我:“那块表,你自己送过来。”
说完,越过我径直离去。
我长舒一口气,紧绷着的身子终于放松下来。
这才是闻砚平常的样子?
和刚刚比起来,闻砚和我的吵架真是收敛太多了。
我说不清心中是什么情绪,只觉得千思万绪缠在心间,怎么也理不清。
闻砚对我的好,我用上一世还给他了,可为什么心中还是隐隐作痛?
一阵冷风吹来,我打了个哆嗦,从思绪中回过神,继续寻找那张纸条。
我将路上仔仔细细找了个遍,终于在石板路上发现了那张纸条。
它静静躺在路中间,被风吹开了一半,字迹洒脱流畅。
我捡起刚要打开,领导的电话打了过来:“杜嫣,下午两点能到公司吗?”
“我不是请了假吗?”
领导的大嗓门要把我的耳膜震碎:“我问你能不能赶到,别说这些有的没的!”
我拉开手机按下免提,屏幕上的时间是中午一点半,我就算开车过去,也得四十分钟。
“赶不到。”
话音刚落,一条短信弹了出来,余额还剩一百多万。
我瞪大眼睛,连忙改口:“我这就过去!”
一百万,也就够买只万宝龙的钢笔,不工作岂不是要饿死?
我把纸条放进挎包的夹层,火急火燎赶往公司,忙到了凌晨一点。
加班后,我坐在公司楼下的餐馆里,逐字逐句地看完菜单,才发现一件事——
我已经不是沈家千金了,普通人拿着一百万饿不死。
吃完夜宵,我打车回家,找出那块手表,发现那个上锁的箱子里面,全都是沈栀晴送给杜嫣的东西。
手表,包,项链……
上一世我买东西根本不看价格,也没数过家产到底有多少,只有在收购沈氏的时候,才第一次对钱有概念。
以前我身边都是奢侈品,没觉得珍贵,现在成了打工人,对这些东西倒是有了几分珍惜。
我把手表拿到眼前,把玩了一会儿,放进包里,突然想起来失而复得的那张纸条。
我从夹层拿出那张纸,打开,白纸黑字映入眼帘:
“腹中胎儿为你抵命,方有今日重生。”
“你与他两世孽缘,若再动心,只会重蹈覆辙,香消玉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