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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门宴定在朝阳区XX路上挺有名的一家小酒馆。沈清来的路上特意经过一番装扮,一身雪白羊毛纺织的白裙,脚踩墨绿色羊皮小皮鞋,这双鞋子花了她小1000,没什么,不想在眼睛能看到的地方输给冯媛太多。
  陈简原本是不想来的,就怕沈清跟冯媛再起了冲突,自己在她眼里更落了下承。可是沈清是铁了心要带着他来,毕竟除了那双羊皮靴子,沈清还刷陈简的卡,买了三千多块的西装。她的想法很简单:冯媛还没有见过陈简,但她是见过丁程的,虽然陈简的气质不如丁程稳重成熟,但陈简胜在年轻,长得清秀,这年头,长相普通的女人能泡到“年下恋”的小鲜肉也是一种本事。
  冯媛大概也是才办过婚礼,回到北京没有太多时间筹备“回门宴”,因此只简单请了她店里的几个小姐妹,丁程因为公司里的人都忙着赶设计图,所以没请什么人,加上沈清陈简,一共也就来了七八个人。
  “所以冯媛就找了这么个小酒馆,而不是大酒店啊。”沈清对着陈简抱怨道:“她还挺会给自己省钱的。”
  很快到了中午十二点,冯媛穿了一身简洁时尚的休闲装,十分清爽,倒显得沈清心思歹毒,刻意穿张扬好看的衣裳盖过冯媛的风头,略有些“动机不纯。”沈清也意识到了尴尬,故而一到房间就率先坐下了,抬起眼小心翼翼地朝四周扫了一圈,发现冯媛的几个小姐妹,果然不怀好意地朝沈清看了过来,然后聚在一起七嘴八舌聊着什么。
  “姐妹们,很高兴大家能来我的婚礼。”冯媛意味深长地看了沈清一眼,举着手里的红酒说:“其实我最看重的是这个婚礼,老家那个,权当是给长辈一个交代,这次聚会才是属于咱们年轻人的盛宴。”
  “我在北京这几年,全靠有大家的支持和鼓励才有今天。”冯媛突然走到沈清面前,一把将沈清拉起,沈清都呆了,压根没想到冯媛竟有如此大的力气:“这位叫做沈清,是我的表姐。”然后倒了酒给沈清并指着对面几个女生介绍说:“那几位都是我小商场做导购的姐妹。”
  “我跟你们说,我表姐可是女强人,又有文化,之前在出版社上班,现在搞电商,你们要有什么想买想要想了解的都可以找她。我表姐最懂里头的价格门道,保管你们物美价廉。”
  被冯媛这么一说,沈清感觉脸上火辣辣的疼,对面几个小姐妹“哗啦”一下站起,全都举着杯子热情地喊着“表姐”,直臊得沈清连连喝酒,“不敢当,不敢当。”
  冯媛笑着转了个圈,像蝴蝶一样轻盈地落在陈简旁边,陈简也是那种不太擅长交际的人,尤其是碰到冯媛这种八面玲珑的,内心十分慌张于是屁股离开座椅的瞬间就碰倒了桌上的酒杯,沈清的白眼都快翻到天上去了。
  下一秒,沈清端了自己的酒杯给陈简:“小心点,表妹这酒可不是那么好喝的。”
  陈简略有些腼腆地笑了一下,刚准备喝酒,冯媛招一招手,将旁边的丁程招了过来,只见穿着一身黑色休闲装,脸上戴着银白边框眼镜的丁程,动作娴熟而老练,脸上的微笑不多不少刚好非常商务的露了“八颗牙”的程度,他稳稳地端着酒杯,朝陈简递上一个稳稳的礼貌:“表姐、陈简,欢迎你们来参加我们的婚礼。”
  沈清注意到,丁程另外一只没有端起酒杯的手,是垂在下面牢牢地牵着冯媛的。
  敬完酒,沈清心里立即冒出一股无名之火,她知道陈简今天挺乖挺配合的,也知道陈简的社交能力就这样了,但他未免被丁程“打”得太惨了,就算这是那两人的主场,可穿了一身名牌西装且长相还算清秀的他,也不该落魄尴尬到那种境地呀,就像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被一个稳如老狗的中年生意人磋磨,丁程磋起陈简来也太不费力了。
  原来,什么清秀、名tຊ牌西装,在有钱以及有钱所渗透出的那种轻盈的品质面前,P都不是。
  趁着冯媛中途上洗手间的空当儿,沈清跟了过去并成功将冯媛堵在洗手池前。
  “你什么时候加了陈简的微信?”沈清气鼓鼓地站在冯媛身后,透过面前的镜子,冷冷地看着镜子里那张涂脂抹粉的脸。
  “表姐这是担心我会撬走你的人吗?”冯媛嬉笑着关上水龙头,从旁边的纸箱抽出一张纸小心地擦着手,“咱俩审美差挺多的,你放心,陈简更适合你。”
  “也只适合你。”
  冯媛又笑着扔掉抽纸,沈清两眼直直地盯着那张被甩进垃圾桶的纸,好像被扔掉的是自己,心里更气了。
  “那你又是什么时候改名冯程程的?”沈清愤愤地转过身:“这总能说吧?”
  “这个呀,”冯媛慢慢挪动上半身转过来,眼睛盯着沈清,“没什么,就是图个好听。”
  “叫什么不行偏叫冯程程,你以为拍上海滩呢。”
  “那有什么不行?我老公就叫丁程,又有钱,也不差那个丁力什么。”
  “表姐,开心点,怎么也是我结婚。”冯媛突然过来,一把搂住沈清的腰,沈清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她带着往卫生间外走去。
  回程路上,沈清一张脸惨白,难看极了。散场时,丁程坚持开车送她和陈简回家,被沈清一口拒绝。陈简知道,沈清这是压了一股邪火,不对他撒出来显然不行。
  等车的间隙,陈简拿出手机一下拍在沈清的左手手掌里:“是她先加我的,你要是不高兴,现在就删了吧。”
  陈简累了一天,此时脸上满是疲惫,对他来说,与人交际是比写代码更艰难的事。人是她拉来的,西装也是她要买的,陈简已经很努力了,效果不好也实在怪不着他。
  但沈清可顾不得这些理性。她满脑子的后悔,后悔自己一开始就知道冯媛安的什么好心可还是答应赴宴,而陈简的在场,彻底具象化了两个男人的差距,也具象化了她沈清跟冯媛的差距,使得这场较量明晃晃地变成一场她对她的压倒性胜利。两个大男人站在聚光灯下,陈简从头到尾输得分毫毕现,恨不能底裤都没了。
  要说错,一定是她错得更多,要是她没那么卯着劲儿地想跟冯媛一较高下......
  到底是什么时候存了这样的心思?
  冯媛比沈清小了两岁,四年前冯媛刚来这座城市打拼时,沈清已经在北京待了两年,因为舅舅再婚的原因,冯媛没有读完高中,连毕业证都没拿到就在当地做起了饭店服务员。后来她觉得地方小,机会少,就瞒着家里人买火车票跑到了北京。
  当时,舅舅还打来电话,嘱咐沈清一定不要借钱给冯媛,“她没钱就自己回来了。”他在电话里这样说。
  其实根本不用舅舅说,沈清从一开始就没打算支援冯媛,她当时的月薪也才两千块,扣掉房租生活费就没剩多少,还要给老家需要吃药的母亲打回去。
  可是后来冯媛竟真的留了下来,并且混得比她还要好。经常穿名牌衣服,背名牌包,后来沈清才知道那些钱都来自于她的历任男友。冯媛是靠美色和乖巧上位的,这让她感到鄙视。
  并且她很是以为,她不配有这样的结果。沈清自己在公司最看不起用身材和脸蛋去搞定男人从而搞定前途的人。她之前丢掉小组长的职位,就是因为新来的同事是个公认的美女,能言善道,三言两语就把小领导忽悠瘸了。
  能靠身材和脸蛋,靠讨好男人上位的女人多了,能靠实力和勤奋,靠能力上位的女人就会少,“奋斗型大女主”沈清绝不允许这件事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在她的生命里。
  何况冯媛,她的脸蛋也就那样吧。更重要的是,她是她的身边人呀,她的原生家庭,舅舅家的情况她是再清楚不过。
  冯媛从小丧母,跟舅舅相依为命,说起来是很可怜了。但是沈清也并没好过多少,她是从小就没了父亲,两个人从小一起长大,条件都差不多的。只是沈清从小品学兼优,被家人寄予厚望,考了很好的大学,按部就班一心想着靠自己留在北京。这才是人间正道啊。
  而冯媛,浑浑噩噩歪脑筋,说话做事全凭一张嘴,人际关系搞得好,能说会道,不学无术,一直就把眼睛盯在别人身上,把手伸在别人身上,想靠男人留下来,这才是不对的啊!
  就算是一样地想要逃离家乡,那怎么也是“人间正道是沧桑”,老天爷也应该给正直的沈清更多的机会,而不是只会走捷径的冯媛啊。
  可现在,冯媛越来越接近目的地,沈清越来越没有动力......
  “算了,我就不该跟她比的。这事不怪你。”沈清抬手摸了摸陈简卷曲的头发,像在安抚一只淋雨的小狗。
  果然还是要把重心放在我自己的事业上啊。沈清忍不住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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