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寄的这些她还是熬了几个大夜才完成的,还检查十几遍,就怕写了什么不该写的。然后惹祸上身。这东西也不是写了就有钱,有废稿是很正常的。这次是运气好,下次就不一定了。周念云还没有被第一次成功迷昏头。而且,周念云怀疑这里是平行世界,这里的文学小说好像发达一些。就拿她去报亭来说,就算是在七十年代,杂志和报刊的种类也非常多。听齐大姐说,卖的也不错。尾页的求稿信息也是密密麻麻的,里面的稿费写的也很清楚。
周念云今天穿的也是修身的,她本来就瘦,这样穿也好看,还是经典的军绿色裤子,要是扎上两个麻花辫,出去要是说是女学生都有人信。
看到她穿的,乔霞霞又有点意动。
对于小姑娘的纠结,周念云不是不知道,只是这事还是得当事人决定,到时候不满意就不好了。
乔霞霞咬了咬牙,终于下定决心了。选择相信人家的手艺。
“姐,这两件你给我做修身一点的吧。”
乔霞霞和她同学们对于做衣服已经很熟了,每个人的尺码都很清楚地写在了纸上,周念云把那个字条一起带走就行了。
价格还是之前说的那样,一块钱一件。
看乔霞霞那有点心虚的模样,周念云猜她的报价肯定是要贵那么一点的。
不过周念云也没觉得有啥,要不是人家,还没这生意做呢。要是乔霞霞能招到多点生意,就更好了。
低风险的赚钱方法实在是太少了,这点钱也是钱。
就这单生意,许香就能乐死了。
回去的时候,周念云终于不用再挤了。
在回去之前,先去邮局看了看,在宋家村倒不是没有邮局小哥下来,但他来的时间太晚了,而且不是天天下来。
是几天才来一次,统一送。
村里人也习惯自己去拿了,要是不着急就等人家下来送,免得自己跑,反正又不会丢。
事情还没成,周念云就不喜欢宣扬出去。刚好她来县城了,就自己拿了。
周念云到邮局的时候,果然有两封回信。
信的内容,周念云决定回去再拆,保留一点惊喜感。不过摸着那厚度,周念云就知道八九不离十了。
在拆信之前,周念云那辆自行车就先在宋家村引起了一番轰动。
自行车这种大东西是根本瞒不住的,周念云也没想着瞒。
众人就看着周念云推着崭新的自行车进了宋家。
当着周念云的面,说的人还不多。
只是这消息在短短的时间里,就传遍了整个宋家村。
这时候的自行车可谓是豪车了,谁家要是买了,可是大新闻。
周念云买车就让人觉得惊奇,却又不惊讶。
有宋竟松这个当兵的在,还有那房子立在那,一看就知道宋家是村里日子过得不错的了。
还有传闻说,当时周家还要一辆自行车做彩礼,但宋家没同意,折成钱了。
总而言之,宋家是有这个买车的实力的。
对周念云不好说什么,可地里的宋家人就躲不过了。
听到大嫂买车后,老二两口子交换了一个眼神,好了,她俩都不知道。
别说他们了,看他爹和娘的眼神,估计两个老的也不清楚。
汪金花当然不知道,但这气势可不能输,当场就对着两个阴阳怪气的老婆子进行输出了,骂的可脏了。
骂的时候还能一心二用,想着:“这老大媳妇胆子真的是越来越大了。三天两头买肉就算了。现在连自行车都敢买了,一句话都不说一声。”
暂时不提汪金花还想着回来怎么收拾周念云,在家里的周念云再一次成了孩子王。
大的就是宋依依,这么威风的东西自家居然也有了,宋依依心里可佩服大嫂了。
大嫂还说要教她骑,宋依依心里美滋滋的。
小的那几个也放学了,宋庭春围着这个自行车,还小心地摸了摸,十分感兴趣的样子,这个时间段的男孩子对这些车应该是会有兴趣的。
不小心看到一旁的宋庭秋,周念云又把这句话收回去了。
宋庭秋学了一段时间,懂了一点字之后,对于书就更加着迷了,就算大家现在都被自行车迷住了,宋庭秋也无动于衷。
宋依依看了一会,就美美拎着肉去做饭去了。
虽然自行车很有趣,但厨房才是她的真爱。
大嫂还夸她做的红烧肉好吃,这回还特意买了别的香料回来,正好让她研究一下。肯定比上一次好吃。
周念云是美食的常驻嘉宾,虽然自己懒的去做的,但对大概的做法还是了解的。
正好她冰箱里还有香料可以做红烧肉,再加上她七零八落的食谱,剩下的就靠宋依依发挥了。
回到屋内,周念云才拆开了杂志社的回信。
很幸运的,两个都过了。
长的那个是短篇小说,是一次性卖了的,贵一点点,按千字4元算的,卖了四十五块钱。
那杂志社还不错,没有压价。
这对于一个年轻的没什么名气的作者来说,已经算是很高了tຊ。
另一个倒是少了一点,不过是打算连载的,就寄了几千字过去。后续还会有收益的。
有十八块,附赠了几张粮票,希望她继续寄剩下的稿子。
那个短篇这次也是幸运,可能是正好对了人家的胃口,才有这个价格。以后不知道还有没有这个幸运。
连载这个才算是正常的价格,她计划是写到七万字,如果按这个价格来的话,这一篇应该能赚到将近两百。
看起来还挺可观的,但实际操作却没那么简单,周念云写的还挺辛苦的。
她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在写的时候,难免会带出一些不属于时代的东西。
这次寄的这些她还是熬了几个大夜才完成的,还检查十几遍,就怕写了什么不该写的。然后惹祸上身。
这东西也不是写了就有钱,有废稿是很正常的。
这次是运气好,下次就不一定了。
周念云还没有被第一次成功迷昏头。
而且,周念云怀疑这里是平行世界,这里的文学小说好像发达一些。
就拿她去报亭来说,就算是在七十年代,杂志和报刊的种类也非常多。听齐大姐说,卖的也不错。
尾页的求稿信息也是密密麻麻的,里面的稿费写的也很清楚。
据她所知,村里也是有知青写过,虽然就录用了一篇,但当时稿费到的时候,还提供了一段时间的谈资。
还有挺多知青模仿的,可惜,没听说谁还有稿费来,当然,也有可能是人家不说,低调吃肉,没人知道罢了。
周念云这才尝试地去寄了。
汪金花回来的时候,宋依依已经做好饭了。
在门口的时候就闻到了肉的香气,宋竟竹和许香的脚步都加快了。
家里肯定又煮肉了,这半个月,只要大嫂去县城,就一定会买肉回来,还教依依做什么红烧肉。
在他们俩心里,这和国营饭店差不多了,可美了,现在他们回家都有力气了。
也顾不上什么自行车,填饱肚子才是最重要的。
汪金花还没蓄力骂人呢,就被香的口水都分泌出来了。
算了,先吃了再骂吧,要是晚了,可啥也没了,一家子饿狼。
吃饭的时候,一家子遵守“食不言”的规则,不是有多懂礼,只是怕慢了肉就没了,都在埋头苦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