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持续到傍晚时分,天色近暗,他们才慢慢停了下来。正当他们收拾东西准备去外滩吃饭,顺便感受一下沪城文化时,录音棚的门传来“咚咚咚”的敲门声。紧接着,房间门被推开,一个人探头进来。“诶?还真在这里!?”他一边说一边走了进来。然后他们才看清楚,男人大概四五十岁左右,穿着一袭红色的大衣,脖子间还围着一条大红色的貂皮,涂着红色眼影,红色口红。看上去要多浮夸,有多浮夸。“卧槽!丁...
于是,几个人很快就开始进入状态,开始练习。
不过还没练几遍,苏长风就叫停了。
倒不是因为练习有什么问题,或者说谁不在状态。
相反的,顾盼和庄慢慢两个人状态都很在意,甚至可以说状态正佳。
可是他猛然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
“我们好像少个贝斯手啊……”
他回过神来,对着顾盼和庄慢慢说道。
“卧槽!还真是!”
顾盼一拍脑门,惊呼道。
决赛使用的歌曲,自然是那首苏长风从宝箱里开出来的《倔强》。
歌自然是好歌。
只不过这次的决赛,不仅仅是需要他们录歌,还需要他们现场表演。
而且几天后的现场表演,其实才是本次决赛的重头戏,也决定着本次比赛谁能够取得乐队新人季的冠军。
但这首歌真要说起来的话,最少也是需要一个吉他手,两个贝斯手,再加一个鼓手的。
苏长风摸摸下巴,说道:
“吉他手和贝斯手,我也只能顶一个位置,不过还是缺一个。”
这时,顾盼苦恼道:
“都怪我,怎么没想到这茬,早知道在学校里征集几个了,现在还剩几天,应该来得及?”
找人这事儿,队里一直是他在负责。
庄慢慢默默举起手:“要不,提前录好这部分的伴奏?”
苏长风想了想,说道:“实在不行的话,也只有这样了,就是现场的效果可能会差一些。”
顾盼有些垂头丧气。
没想到出师未捷身先死,明明是如此重要的表演,他却忘了这件事。
“没事,先按照这样继续排练吧,这也不是一个人的锅。”
苏长风宽慰道:“而且,别忘了我们的歌曲是什么,未必会比别人差。”
听到这话的顾盼这才重新振作起来,咬着牙点头道:
“没错,少一个就少一个,我们用实力弥补回来!”
说完,他看着苏长风和庄慢慢,嘿嘿一笑:“反正我们队里有你们这两条大腿!”
苏长风和庄慢慢的个人实力,在这届乐队新人季之中,绝对算得上顶尖水准。
而且前者尤其是在演唱自己歌的情况下,往往都能超常发挥,水准堪称顶级,几乎很少出错。
放弃了过多纠结,三个人又投入到排练之中。
一直持续到傍晚时分,天色近暗,他们才慢慢停了下来。
正当他们收拾东西准备去外滩吃饭,顺便感受一下沪城文化时,录音棚的门传来“咚咚咚”的敲门声。
紧接着,房间门被推开,一个人探头进来。
“诶?还真在这里!?”
他一边说一边走了进来。
然后他们才看清楚,男人大概四五十岁左右,穿着一袭红色的大衣,脖子间还围着一条大红色的貂皮,涂着红色眼影,红色口红。
看上去要多浮夸,有多浮夸。
“卧槽!丁二哥!!”
苏长风和庄慢慢还好,顾盼却在看到来人的一瞬间,立刻惊呼了起来。
“哈喽,你们好呀,我是你们的粉丝,过来探班的。”
丁二哥笑眯眯的跟他们打着招呼。
“丁二哥!?好耳熟的名字。”
苏长风思索了一会儿,才从记忆里找到了这位的大名。
丁二哥,不就是国内一流乐队【丁三炮】的队长吗?
听到对方的话,顾盼立马瞪大双眼,不敢置信地说道:
“卧槽,丁二哥是我们的粉丝!?”
丁二哥笑了笑,指了指苏长风说道:“严格意义上,我是不夜风的粉丝哦~”
说着说着,他对着苏长风眨了眨眼睛:
“我很喜欢你写的歌,尤其是那首《追梦赤子心》,听得我浑身热血沸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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