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课那天,所有同学都要上台做一段十五分钟的PPT演讲。因为秦颂在一旁负责打分,君霆宴紧张得口误了两次,每次目光与他擦过,他都冲她笑笑,君霆宴脸颊烫得要烧,好不容易捱到考核结束。
也是那天晚上,秦颂主动加了她的微信。
互有好感的两人,在一起的过程也顺理成章。只是比起秦颂的耀眼锋芒,那时的君霆宴寻常许多——不爱说话,交际圈窄,没参加任何社工活动,业余时间不是做兼职家教赚钱,就是去律所实习,除了还算不错的学分绩,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外加秦颂年长于她三岁,不论法学功底还是生活阅历都更丰富,君霆宴对他的感情里,仰慕占了八成。秦颂说的每一句话都能令她信服。
直至君霆宴毕业走出校园,开始以律师身份参与办理刑事案件,因为立场有所转ʝ��������变,她与秦颂的观点才一点点地发生了分歧。
君霆宴至今仍然记得,她执业后独立办理的第一个案件是一起交通肇事。控方主张被告逃逸致被害人死亡,行为性质恶劣,依法应当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为了争取轻判,君霆宴试图通过被害人的死亡时间证明,即便被告没有逃逸,被害人也很可能在被送往就医途中死亡,因此逃逸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被告应适用一般逃逸责任,在三至七年之间确定量刑。
那时秦颂就不同意她的观点,认为肇事逃逸之所以要加重刑罚,就是为了惩戒事故发生之后仍然见死不救的人性冷漠。因为“可能救不活”而替死者放弃求生的机会是对生命最大的不尊重,没有减轻刑罚的道理。
君霆宴:“可我是被告律师,我有义务替他做罪轻辩护。”
“那就劝说被告坦白供述,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一样能够争取从轻处罚。”
秦颂讲得轻松,却在君霆宴看来是最无用的建议:“按照你的说法,所有提起公诉的案子被告都要认罪认罚,根本没有辩护空间。那还要律师有什么用呢?”
“我没这么说过,”秦颂纠正她的理解,“我只是在跟你讨论这个案子,不要偷换概念。”
“……好,那就只说这个案子。”法学生最大的耻辱莫过于被人挑战逻辑,君霆宴只得重新组织思路,力图为自己扳回一局,“既然根据死亡时间推断,被害人有可能在被送医途中死亡,根据疑罪从无的基本原则,就应当对被告做出有利推定。”
“被告逃逸,被害人在逃逸后死亡,且不存在其他介入因素,这些事实都很清楚。法院判案需要考虑社会价值,不会因为你的一个‘可能’免除被告逃逸致死的责任。”
君霆宴争辩不过又不服气:“案子都还没判,你凭什么这么确定?”
“是你来问我的看法,这就是我的看法。”
秦颂的自信泰然令她无言以对。君霆宴从前有多爱慕他的骄傲,在这一刻就有多么痛恶,好像自己的所有努力在他面前都不值得一提。
两人相处的日子里,她时常会觉得无比沮丧,又不知道这份沮丧究竟应该归罪于谁,是怪她的不够自信,还是他的太过自信。
案件后来宣判,法院认为辩方主张缺乏证据支持,未予采纳,最终认定被告构成逃逸致人死亡,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那些疑问也突然都有了答案——她从来都赢不过他。
君霆宴心里暗搓搓地较劲,秦颂却好像从来没把这些放在心上。后来每次讨论案情见她快要生气,他索性就错开话题,问她晚上想吃什么,周末要不要看新举办的画展,会牵她的手轻声哄她,笑她怎么这么小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