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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崇按照习惯倒车,出库。重复无数次离家外出的动作。
终于斩断了和时家的纠缠。
时崇如释重负地将后背靠向车座,不知何处所起的想念无孔不入。
驶过宁宁家的路灯,他想起李莱尔在路灯旁的草坪逗弄兔子。
车轮在减速道颠了一下,他想起她的身体会不得已多靠近自己一些。
路过别人院子时闻到百合花的芬芳,立马联想到她会精心根据每天穿的衣服搭配不同香水,使用频率最高的就是百合花的味道。
心骤然一紧,像湿哒哒的毛巾被人往不同方向拧干,沥尽的水珠噼里啪啦往下掉。
他将车停到一旁,卸下所有力气将自己倚在方向盘上。
无论看见什么,无论有怎么的心绪,时崇第一反应就是想起她。
是非常,非常,非常想。
一想起李莱尔,感觉心里面快要满出来了。
很想打电话给她,手忙脚乱地输错好几次锁屏密码,打开电话,要求自己静下心点击她的号码,指尖落在屏幕上犹豫好一会,最后还是没有拨出去。自己的情绪应该自己消化。
旁边有中学生骑着自行车路过这里,飞扬的校服衣角在时崇眼前飘动。
高中的时候为了不让时力出现在自己跟前,时崇摔了几次跤学会骑自行车。某天他骑车去山卡拉里的刺绣工坊,跟沈淑珍借一些和设计类相关的书,看见李莱尔在乌泱泱一堆人群里跪着,面对着一位妇人倔气地仰着头。
虽然不知道她到底干了什么,时崇就是下意识觉得李莱尔绝对没错。
时崇趴在窗外焦急等待,眼睁睁看着一堆人从房间里出来,陆陆续续上了车,唯独李莱尔跪在原地。有个女孩想硬拉着李莱尔起来,李莱尔坚持跪在地上不肯,反而推着那个女孩走。等女孩真的离开了,屋子空无一人。李莱尔才靠着旁边的椅子,硬撑着站起来。两个膝盖跪得青紫。
时崇立马跑去停车棚推出自己的自行车,刚好有后座。跑得很快没去扶李莱尔,是因为知道李莱尔不愿意别人看到她难堪的样子。要假装自己是偶然遇到她的,这样她才能接受自己载她回去。
等他骑车出来,李莱尔却不见了。时崇一心二用,一边掌控自行车的行驶方向,一边注意李莱尔往哪走了。找了好一会,李莱尔的身影跃入眼皮,时崇深呼一口气控制速度,假装不经意路过。
“李莱尔。你怎么在这?”
李莱尔扭过头来,明明刚刚是一瘸一瘸的,看见他立马改变站立的姿势,可小腿的肌肉出卖了她,正在微微战栗。
“刚参加了几个绣坊的联合培训,打算回家。”她艰难地绽放一丝笑容。
演得真差。
看见李莱尔虚浮的笑,时崇意外没有往日想讽刺她的心思,心里莫名的难受。
用烂掉牙的话说,他的心在滴血。
“你家是在西门街那吗?我家就在那。”话说出来,时崇发现要露馅了,她从来没跟自己说过这点。
“你家不是离西门街很远吗?”她脸上写满纯真的问号。幸好没看见他失误漏出来的马脚。时崇松下一口气。
“上我的车吗?”
“没事,我自己走回去。”
开什么玩笑,这里离西门街有几公里,走回去膝盖真的要废掉吧。
“我走了。”他用硬邦邦的口气说,绝不回头的意思。
“再见。”李莱尔伸出小手左右摇晃,仿佛永远只会招手的车载摆件,微笑弧度经年累月不再有丝毫变化。
“我真的走了。”他扬长音调,要让对方别再犹豫。
“再见。”李莱尔却被他逗乐,像小孩扳动泡泡加特林,彩虹色的泡珠毫不留恋在空中轻舞,阳光下一个一个破碎掉。
时崇鼓起腮帮,赌气加速往前驶去,克制住回头的欲望,把李莱尔甩在脑后。
结果还不到五分钟,自行车车头自作主张调转方向将他带回李莱尔身边。
“你怎么回来了?”
“当然是害怕你一个人消失在山里,然后第二天我被当做犯罪嫌疑人。”
“你上不上车。你上不上车。”他骑车绕着李莱尔一遍遍兜圈,李莱尔被困在他的车圈里。
而时崇像被李莱尔用项圈套住,走不了两里地,就被勒住脖子,飞奔到她身边。
意识到这像某种形式的撒娇,他立刻冷脸,拿出他最擅长的这套,“你不上车的话,我就慢慢陪你走回去。”
“行。”
李莱尔两手撑在他的肩膀上坐上后座,时崇的心也跟着一沉,是某种快乐因子沉到快要漫出来的程度。
“坐好了。”
时崇将速度保持在之前的五分之一,主要是害怕李莱尔坐不稳摔下去。
“怎么这么慢,你之前不是骑得特别快吗?要超速的感觉。”
“大小姐,我这已经很快了,再快点你负责。”
话说出口有推诿责任的意思,时崇还是谨慎地把握车手,坚决不让李莱尔摔倒的情况出现。
“快点。”李莱尔拍动时崇的肩膀。“再快点。”
“大小姐,犁地的黄牛不带这么催的。”
“可那不是你自愿吗?”
李莱尔恶劣的一面终于展露,时崇牢牢接住。
他们所行驶的路靠近山的这一边,风一吹过,手掌般大小的林叶婆娑作响。
突如其来的劲风正面冲撞自行车,时崇努力摆正方向,恰好瞥见圆形后视镜里的李莱尔踩在车架上,风穿过她张开的双手,黑色的长发飘扬。
她将手拱成喇叭状,“总有一天我要比李斯萍更完美的,让她仰视我。”
李莱尔耀眼得像被人高高供奉起来的神像。
而他是虔诚阖眼,决心追随她到天涯海角的信徒。
对于喜欢的东西,时崇总会偷藏起来,锁在衣橱里,塞到床底下,埋在花园泥土里,自己独占,绝不允许让任何人发现、觊觎。
时崇偷偷望着镜子里明媚得不像话的李莱尔,心里泛起一阵酸楚。
他这样的喜欢,会拖曳她前进的脚步吧。
李莱尔天生应该属于舞台,闪闪发光受人爱戴,她就是美本身。
而他是设计师,崇拜美,愿为美呕心沥血,成为美的奴隶,为她付出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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