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菘蓝先去冲澡,换了身干净衣服才烧柴做饭。今天的肉包子还剩两个。把包子蒸热,煮了肉糜水蒸蛋、辣椒炒肉和一个瘦肉菜汤,今晚就这么吃了。为了让沈昭养好身子,鸡蛋大部分都给他吃了,两个包子也给他了,喝了两碗菜汤。能顿顿吃饱,还有肉蛋的,他们家算是村里头一份。纪菘蓝去将今天的脏衣服全部洗了晾在后院拉的绳上,看到沈昭那套打了好几个补丁的衣服,又看看自己那套一个补丁都没有的衣服。又一次暗骂原主不是人。
纪菘蓝想着,自己现在没有工作,沈昭还得养病,就算有积蓄也耐不住这么花。
能有点收入肯定是好的,之后给沈昭治腿手术费也是一大笔钱呢。
便答应下来:“好,那麻烦你帮我问问。”
“不麻烦不麻烦!”张大夫乐不可支,要是纪菘蓝能来诊所,自己可是能学到不少东西的!
纪菘蓝又给了张大夫两个肉包子,才将人送出门。
沈昭还在堂屋坐着喝水,听见人都走了,这才道:“刚去问过村支书了,他知道你救了羊妞,二话不说就答应明日派人来拉电。而且,鸡蛋也没收,被退回来了。”
纪菘蓝坐下喝了口水,仔细打量着沈昭,发现这人本身就长得帅,还越看越好看。
这两天也听了不少沈昭的事,比如以前溪源村洪水,沈昭救了十几个村民;比如沈昭平日里偶尔会去教羊仔羊妞写字;比如沈昭还会去钓鱼,钓不钓得上来另说,有时候运气好钓上来了,就会把鱼送去给羊仔。
人帅心善,不愧是人民子弟兵。
这人如今是自己的丈夫,虽然没太多实质性感受,一直将他当做战友和患者。
但仔细些想,自己顶替了原主,得了这么个便宜丈夫,好像也不赖。
反正,她在原本的世界也没有亲人了。
沈昭看不见,但是感觉一道炙热的目光灼在脸上,加上纪菘蓝一直没回答,他笑道:“你说,我真的能变成孙悟空吗?”
纪菘蓝:【你更厉……】害。
写到一半,纪菘蓝身子猛然一顿,震惊地看着沈昭,“你……你能听见了?”
沈昭笑意温柔,中午扎了针后,他就能听见纪菘蓝说话了。
只不过对她的目的和身份还有怀疑,想着先隐瞒下来,观察一下这个性格大变的女人,说不定自己能偷听到什么秘密。
她会去后山采药,还救下了羊妞,看样子是对村民们没有威胁的。
而且还被他听见了,她跟羊仔夸他厉害,说他以后能继续为国效力。
刚才纪菘蓝在后院安慰羊仔时说的话,他也基本听了个大差不差。
他没见过纪菘蓝的样子,只是在一瞬间发觉她像是变了个人。
从一开始的恶毒蛮横,一夜之间变成了一个温柔善良热心肠的人。
虽不知究竟是怎么回事,但是这种变化他觉得是好的,他也乐意相信她了。
沈昭笑道:“能听见一点,不清晰,会有回音,感觉声音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
“能听见就好!”纪菘蓝高兴坏了,她还以为自己医术出问题了呢,可把她给吓的,“慢慢来,总能治好的!”
能听出纪菘蓝有多么开心,沈昭心里头也开心。
开心归开心,他很快又转了话题:“你还没说,你身上的血腥味是怎么回事。”
纪菘蓝开口解释:“羊妞被蛇咬了晕在后山,我去救她的时候一头野猪想吃她,我就把野猪引开杀了。身上的血是野猪的,我没受伤。”
也不能说没受伤吧,后背还疼着呢,这会儿估计已经淤青了。
“你一个人,把野猪杀了?”沈昭很诧异,她细胳膊细腿的,怎么能打得过那野猪?
后山的野猪,可是能够一头撞死一个成年男性的啊!
纪菘蓝眼珠子转了一圈,随口胡扯:“侥幸,那野猪受了伤四处乱撞,一头撞在树上自个撞死的。”
沈昭心脏颤了颤,反手握住纪菘蓝,“以后小心些,最好别去后山了。羊仔的父亲就是在后山被野猪撞死的。”
“好。”纪菘蓝安抚似地拍了拍他的手背,“身上太脏了,我先去洗个澡。”
“嗯。”
纪菘蓝先去冲澡,换了身干净衣服才烧柴做饭。
今天的肉包子还剩两个。
把包子蒸热,煮了肉糜水蒸蛋、辣椒炒肉和一个瘦肉菜汤,今晚就这么吃了。
为了让沈昭养好身子,鸡蛋大部分都给他吃了,两个包子也给他了,喝了两碗菜汤。
能顿顿吃饱,还有肉蛋的,他们家算是村里头一份。
纪菘蓝去将今天的脏衣服全部洗了晾在后院拉的绳上,看到沈昭那套打了好几个补丁的衣服,又看看自己那套一个补丁都没有的衣服。
又一次暗骂原主不是人。
看沈昭的裤子要么是裤头松得不成样子,穿了绳子绑住,要么是裤脚短了一截。
估摸着,已经很久没买新衣服了。
纪菘蓝暗叹了口气,有些心疼,沈昭他不该过这样的生活的。
家务活都干完之后,纪菘蓝走回厢房,准备给沈昭扎针。
沈昭坐在床边,握着她的手,顺着手臂摸上她的脸蛋,轻声说道:“能不能先治眼睛,我想看看你长什么样。”
纪菘蓝愣了一下,没料到沈昭会有这样的想法。
家里没有镜子,她在知青点门口的仪容镜照过。
原主的长相跟她高中时一模一样,皮肤白皙嫩滑,像剥了壳的鸡蛋。狭长上挑的狐狸眼,眼角同样有颗很小的泪痣。
高中时她就长这样,只不过肚子没有小赘肉。后来大学一年就毕业,进了部队,晒成小麦肤色,也练出了腱子肉和八块腹肌。
但是身上的伤疤也多,一次解救人质行动中,她作为队里唯一的女性,绑匪同意让她跟人质一换一,自此脸上落下了一道刀疤。
现在的样子确实很漂亮,但她更喜欢那个脸上有疤的自己,因为那对她而言是荣誉的勋章。
回想起以前的事,纪菘蓝温柔地笑着,抚上沈昭的手背,说道:“咱们时间长着呢,不着急。”
“好吧。”沈昭不勉强,有机会治好对他而言已经是个最大的好消息了。
慢些来,倒是也不要紧。
他只是这几日对纪菘蓝有点好奇罢了。
有一个一直徘徊在心底的问题,沈昭忍不住问了:“你当初,为什么选我?”
既然媳妇这么嫌弃他是个废人,单纯为了追求陆怀秋的话,嫁给村里哪个男人不比嫁给他好?
还是说,就因为她喜欢陆怀秋,所以才选了个管不着她的废人?
纪菘蓝沉思了一会儿,这个问题,她也不晓得啊!
翻遍了记忆都没得到原主的想法,当时嫁给沈昭的人又不是她!
“额……”纪菘蓝脑子转了好几个圈,道:“应该大概可能也许,我对你见色起意?”
沈昭:……